产品销售合同【热】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产品销售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产品销售合同1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产品规格及数量
二、 制造标准:国家标准。
三、 质量检验:为确保产品之质量,本公司于产品出厂前均按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严格检验。
四、 包装方式: 普通包装 。
五、 运输方式: 汽运 。
六、 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15天内 。
七、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即预付壹万元整,余款货到现场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汇款资料:户 名: 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八、 验货方式:需方收到产品后,应于当天内完成外形之验收,逾期则视为需方已验收合格,内部验收则按供方企业标准验收,需方应于10日内完成。
九、 纠纷解决: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合同法解决。
十、 违约责任:若需方未按时付款与供方,或供方未能按期交货与需方,逾期一日,违约方每日罚滞纳金万分之二点五。
十一、 质量保证:符合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的`合格品、实行三包,质保期为安装调试合格日起12个月或货到18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但若遇台风、地震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本公司则不负保固责任。
十二、 需方在货款尚未付清前,产品之所有权归属于供方。
十三、 担保方式: 无
十四、 本购合同壹式 贰 份,供方、需方各执 壹 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销售合同2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甲方愿意向乙方购置本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同意出售该设备,为了保护买卖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确保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
合同签订后支付50%预付款,到货验收后付清余款。
三、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
四、调试验收(此条款适用于恒温恒湿室、调温调湿箱及非标产品)货到后,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现场调试及操作说明;甲方负责对包装箱的标识、外观以及产品性能按《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性能指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收一式二份的调试验收合格单,双方各持一份。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如期发货或到货后不能如期调试超过60天的,乙方将视为调试合格,并以此开始计算保修期。
五、产品所有权说明及保修方式
1、在乙方确认甲方将全部货款汇入乙方指定帐号之前,合同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
2、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1年。
3、保修期内,如甲方使用不当或遇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力因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负责维修,但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保修期外,乙方负责对产品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天,按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按合同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还不足以补偿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继续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合同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八、不可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议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销售合同3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 乙向甲购买如下产品:(单位:人民币/元)
1、 甲提供一年的售后服务,但是乙必须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正
常使用、且在壹年内发生故障情况下,甲提供免费维修;壹年以后酌情收费修理。
2、 可协助客户解决软件方面技术问题。
3、 即使在保修期内,如属下述情况者仍属收费修理:
a.因错误使用,或乙自行拆卸、改造或人为破坏引起的故障、损坏、损伤。 b.因公害、电压异常以及地震、雷电、风害或其它自然灾害等外部原因而造成的故障、损坏、损伤。
三、 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四、 结算方式:机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全额款项。
五、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若甲未按期完成
安装工作或者乙未按时付清货款,则违约方每日必须承担合同总额的30%作为处罚金。
六、1、本合同在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文采用打印文本签署,任何手写的`填充、补充、修改或其它形式的修订均须双方在修订处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否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2、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变更事项,补充协议在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如若双方未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提出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3、特别约定: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项下之合作所达成的全部
合同,并替代双方以前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做的任何口头交流、声明或协议。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对本合同内容的补充和修订,但是任何补充和修订仅能以协议各方盖章的书面文件形式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合同一式 ……此处隐藏11502个字……x乙方(盖章):xx
代表(签字):xx代表(签字):xx
xx年月日xx年月日
产品销售合同15甲方(委 托方):
地址: 乙方(受 托方): 地址:
电话: 电话:开户行:
账号:
合同编号[20140723]
云南省曲靖市 旺角时光 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曲靖九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开发的位于云南省曲靖市的 “旺角时光”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提供项目销售代理服务。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 项目销售代理服务范围
1、产品调整及项目战略,内容涵盖但不仅限于:
1)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产品提供《产品策划案》,包括产品深化(规划、建筑、户型、交通组织、车位、景观、商业),并在设计阶段协助甲方进行后期调整,提供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2)提交《整盘营销战略报告》,并在实际操盘中提出调整意见;
3)参与、审议第三方提报之项目包装、广告设计,并提出顾问意见;
4)根据实际需要,提交《项目案场营销系统》、《工地包装系统》等营销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5)代表营销专业,对甲方开发各环节及流程提供顾问建议;
6)提供市场调研方面资料;
2、营销顾问
1)乙方全权负责策划项目开盘上市营销策略,并负责编制、调整《开盘策划案》;
2)编制营销策略及计划;
3)组织、计划、协调、现场指挥各类开盘、房交会、展场等促销活动的开展;
4)参与价格策略和分货策略的制订,提交甲方《项目销控案》和《产品价格案》。
3、销售代理物业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范围为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批准的住宅、商业、车库等准许销售的房产之全部,总建筑面积约 28 万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甲方获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除去酒店、集中商业区、公共配套设施、物管用房以及其他甲方确认为不可售部分,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约 15 万平方米;15幢、16幢、17幢、18幢、19幢、29幢、30幢、31幢住宅共8幢及以上8幢地下室车位;15幢、16幢、29-31幢共五幢住宅下面商铺)。
第二条 项目代理期限及销售任务
1、乙方销售代理期限为(以下简称代理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个月(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02月30日)。
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10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报送项目阶段性销售任务,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作为乙方履行义务的依据。
2、在销售代理期限内,乙方代理销售的销售任务为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住宅销售率达90%。如乙方提前完成销售任务的,在甲方付清乙方佣金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协商缩短代理期;如果在代理期限内,没有达到销售任务的,甲乙双方可协商延长代理期限。车库的销售率由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第三条 项目销售价格和优惠折扣
1﹑销售价格:销售价格表由乙方制定经甲方确认后,乙方严格执行。项目的底价以甲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含住宅、商业、车库)为准。《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须在开盘前 15 日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
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存档,乙方不得更改上述底价。项目各销售单体均价为住宅:3200元每平米,住宅区底商:7500元每平米,纯商业(一标):12000元每平米,地下车位:80000元每个。
2、乙方拥有对项目底价及促销折扣、优惠举措、付款方式的建议权,但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单方违规操作,致使销售价格低于甲方制订的底价时,乙方需承担全部差额损失。
第四条 项目推广费用(具体见附件)
1、本项目的营销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商业广告、营业推广、公共关系、样品房/样板房/宣传品印制、销讲夹内页、模型制作等人力、物料、设计费用、售楼部内除置业顾问外的一切物品)书面报经甲方批准后均由甲方全额承担;非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私自支付相关费用,否则甲方不予承担。
2、销售现场的.建设、装修、维护、展品、设备、办公用品、电话及网络、办公耗材等由甲方承担。
3、样板房、样品景观等设计、制作、管理、维护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销售员服装、个人自用销售工具(如销讲夹、计算器、胸牌、名片、光笔等)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为维护企业及项目形象,需提高服装和销售工具标准,则由甲方部分补偿此款费用。
第五条 项目代理费及支付时间
1、服务月费
甲方支付乙方两个月服务月费:共计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支付时间如下: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日内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前期策划启动费人民币 叁 万元整(¥30,000.00元);乙方应成立专门前期工作小组,开展前期策划工作。
2)第二笔费用于乙方进场一个月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项目策划
费用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销售代理费的比例
1)项目销售部分:乙方按销售合同金额的相对应百分点提取代理费;
① 完成或超额完成当月任务按销售额的2.5%计提代理费;
② 完成当月任务的80%-99%按销售额的2%计提代理费;
③ 完成当月任务的50%-79%按销售额的1.8%计提代理费;
④ 完成当月任务的49%及以下按销售额的1.5计提代理费。
上述销售合同金额不包括甲方给予购房客户的优惠、返利部分。
甲方销售的关系户(不超过100套)、员工、工程抵款合同金额以及甲方通过其他渠道转介的团购成交客户,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不计提佣金。以上类别客户购房相关手续由乙方安排乙方工作人员办理,甲方按银行按揭客户300元每套,一次性付款150元每套计提给乙方。
3、销售结算标准
乙方所销售物业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方可视为乙方已完成的销售额:
1)客户订立完《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
2)客户一次性付清房款或付清首付款并提交银行按揭资料,且银行方面认可资料完整无误并放款。
4、溢价代理费
溢价是指在甲方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本项目的基准定价的基础上,乙方通过销售和推广,单套商品房实际成交单价达到甲方委托给乙方《委托销售房源和底价一览表》的价格,超出底价的销售额部分即为销售溢价,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基准定价总额的基础上上浮的部分。对溢价双方约定按甲方占溢价总额的70%、乙方占总额的30%的比例分成,但乙方分成的溢价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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